自2017年3月24日山东理工大学发布消息《毕玉遂教授团队聚氨酯化学发泡剂专利技术独占许可协议》签订,被许可方为补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总计交易金额5亿元。

至今已超三年,在高校专利成果转化的热浪下,我们需要去关注下国内高校专利成果转化的标王是否还好!

5亿元聚氨酯发泡剂专利转化还好吗?

山东理工大学教授毕玉遂和儿子毕戈华历时11年研发出“无氯氟聚氨酯新型化学发泡剂”技术和产品,在2016年5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组审查和国内外检索后确认:“无氯氟聚氨酯新型化学发泡剂”是革命性的颠覆性的发明。

出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组的背景

2016年2年初,山东理工大学撰写了“推动无氯氟聚氨酯发泡材料产业化”的建议报告直接呈报国务院领导。

2016年2月17日,国务院领导在建议报告上做了批示。之后,科技部、环保部、中国石油和化学联合会、聚氨酯工业协会等联合专家组,国家发改委、中国石油和化学联合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先后调研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016年5月9日至5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派出微观专利导航项目工作组进驻学校,指导开展国际专利的布局、撰写、申请等工作。

该发明已于2016年6月申报了4项国家发明专利和1项国际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组审查和国内外检索后确认:“无氯氟聚氨酯化学发泡剂”是革命性的颠覆性的发明,是重大的理论创新和技术发明。

根据学习强国平台2019年7月发布的消息:2017年专利网布局完成,2件核心专利,3件PCT国际专利,42个外围专利。


 

2018年年初的各级领导考察和2019年7月接受中央《对话》栏目采访外,无氯氟聚氨酯化学发泡剂的技术创新工作和产业化工作都处于默默工作状态,那么该革命性的颠覆性的发明转化进展还好吗?

技术创新工作已结束?

2013年,毕氏父子申请过2件发明专利,专利名称为聚氨酯化学发泡剂及其制备方法和聚氨酯硬泡阻燃聚醚多元醇及其制备方法,申请人为淄博正华发泡材料有限公司和山东理工大学,发明人还有候永正和翟少华,两件专利授权的权项数分别为1项和4项。

2016年6月2日,毕氏父子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组的帮助下申请了4件发明专利(其中1件为2017年分案申请的母案),均为有机胺类化合物技术,申请人为山东理工大学,4件均授权且授权项数分别为24、26、44和45项,分案申请的处于一审阶段。

2017年下半年,毕氏父子再次申请了30件发明专利,均为醇胺类化合物技术,了解到醇胺为有机胺的一种,申请人涉及补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和山东理工大学。

在2017年基于中国专利通过PCT途径申请了4件专利,截止2020年6月6日公开数据,其中2件进入了8个国家/地区,1件仅在WIPO公开,1件在澳大利亚公开。

上述所有专利中,中国授权7件,无驳回或撤回,审查员引证的对比文件中仅1件日本公司于2003年公开的JP2003342340A(2012年未缴年费失效)为X类对比文件,其他基本为A类对比文件,很显然毕氏父子的专利创造性高。

但专利授权指标仅是评价专利性,我们还需要关注两个专利指标:被引证数据和其他申请人。

毕氏父子公开的50余件专利中,1件被引证数为2次,4件被引证为1次,其余均无被引证数据。

分析引证的申请人,4件被引证1次的仅仅是毕氏父子的1件PCT专利引证,被引证2次的仅仅是作为A类对比文件被引证。

在2016年6月至今申请的聚氨酯专利中,无氟或无氯的专利发明人是毕氏父子绝对领先,近乎垄断,但在聚氨酯制造方法专利申请量仍很大中,毕氏父子排名则不在前列。

两种可能的解释是:1、毕氏父子将无氟或无氯的聚氨酯技术专利布局且形成独占;2、行业对该技术的研究热度或者说商业化热度低。

产业化工作遇到阻碍?

产业化工作涉及三方面:合作协议、产业化主体和产业链。

合作协议

5亿元仅仅是美国和加拿大市场之外的20年专利独占许可,毕氏父子合计37件国内相关专利,仅6件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不包括补天新材料,也就是有31件专利是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至补天新材料。

由于山东理工大学与补天新材料的合同内容无法得知,但从专利术语来分析双方的协议,该协议并不是一份清清楚楚的好协议,判断依据为:

第一,毕氏父子的专利申请人存在四种情形:1、淄博正华发泡材料有限公司和山东理工大学;2、淄博正华发泡材料有限公司;3、山东理工大学;4、山东理工大学和补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而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官网的表述是“学校与补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为5亿金额且学校到账4100万元,则淄博正华发泡材料有限公司这个专利申请人是怎样的存在?

第二,专利独占许可难道还包括专利权转让且交易费用不变?另外,独占许可协议签订后的专利技术发生专利申请权转让?

第三,20年是我国发明专利的理论最长保护期限,一件发明专利许可期限为20年需要怎样的情形才能存在?那必须从申请日开始许可生效,但毕氏父子的专利并不符合该情形。

1、合同签订于2017年3月,补天新材料成立于2016年11月,在2016年11月之前毕氏父子已经申请7件,虽然合同条款可以约定自申请日许可,但对于补天新材料公司是无法成立的,更何况哪家公司自愿被追溯;

2、2017年3月之后的毕氏父子专利申请,在此需要清楚的是未提交专利申请前的技术不能称为专利技术。

一份不好的协议也能正常履行结束,但若涉及的标的自身确定性差,则一份不好的协议导致纠纷的可能性非常高。

产业化主体

山东是我国聚氨酯产业重要省份,既有原料厂商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也有产品厂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而毕氏父子合作的第一家公司是成立于2013年7月的淄博正华发泡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80万元,毕戈华(毕玉遂教授儿子)是该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如今合作的补天新材料成立于2016年11月,注册资金2亿元,可以理解为产业化毕氏父子的无氯氟聚氨酯发泡材料项目而设立,并于2018年8月28日补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10万吨/年聚氨酯化学发泡剂项目开工举行开工仪式。

至此,没有产业化相关的有效进展新闻信息向外报道。

产业链

聚氨酯材料的应用场景非常广泛,特别是在建筑、汽车和家电领域,作为一种替代现有含氟氯的聚氨酯材料,需求市场前景是肯定的。

毕氏父子的无氯氟聚氨酯发泡材料是一种产品,产品需要有原材料,根据毕氏父子的多件专利说明书的实施例记载,主要原材料是国内公司生产的,但实施例中均包括美国空气化工生产的催化剂。

5亿元聚氨酯发泡剂专利转化还好吗?

摘自专利号:ZL201610392162.3

颠覆性发明和授权专利固然好,在我国很多细分行业也并不缺这样的科研成果,但从成果——产业化再——商业化是我国当前的绝对弱项,也经不起过多的炒作折腾。

三年时间对于新技术产业化来说可能只是起步,但分析完上述信息,本人保持谨慎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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